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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区精神的特质:清正廉洁三新时期清正廉洁的实践路径

2021-05-06
06 2021-05

11:18

党的十八大提岀: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这彰显了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 建设廉洁政治的鲜明政治立场,标志着我们党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要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建设新目标,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就需要大力传承苏区清正廉洁的优良传统。


—、坚持干部清正,建立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清正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为官之基、从政之要。干部清正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基础。之所以“只有苏维埃是空前的真正的廉洁政府”,关键就在于打造了一支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要夯实党和政府为公为民的出发点,维护党和政府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就必须从每一个党员干部抓起。要做到干部清正,就要求每一个党员干部要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慎待慎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政治清醒、正气在身、为政以廉、洁身自好。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使命所决定的,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质要求。只有干部清正,政府才能体现出清廉;只有政府清廉,民众才会满意。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理想信念是党性修养的核心和灵魂。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以《廉政准则》为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党员干部要时时处处当表率、树标杆,领导干部要做一般干部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 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党员干部要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做到“情为民所系、 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二是接受制度监督,増强纪律意识。党员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 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教育性、预防性、惩治性,让党员干部增强制度意识。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等相关制度,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制度体系。加大教育、管理、监督力度,教育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教育党员干部用党纪国法严格约束自己,使党员干部不敢懈怠,不敢腐败,不敢专权,不敢失职,守住做人为官底线、坚持道德信念防线、不踩法纪法规红线,做一个清正廉洁、组织信任、群众信赖的共产党人。

三是规范权力运行,保持廉洁奉公。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 手中都有一些大大小小的权力。这些权力都是党和人民群众给的,其使用的好坏与基层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机制建设, 最大限度地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员干部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通过正确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来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经得住考验,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言、慎独、 慎微、慎初,以崇高的品德、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文化修养去赢得人民的尊敬。


二、坚持政府清廉,打造为民务实的清廉政府

清廉是人民政府的本质属性,是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一贯要求,也是党和政府的执政准则。政府清廉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关键。之所以“苏维埃是空前的真正的廉洁政府”,就在于他们是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 为此,建设清廉政府,就要求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宗旨,把清廉要求与公共权力行使相结合,实现政府服务的公正性和高效性,建设打造为民务实的清廉政府。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执政为民。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党和政府及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 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各项工作前进。要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认真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围绕改革中心,服务发展大局。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坚定信心、加大力度,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进行思考,放到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充分支持改革者、惩处腐败者、挽救失误者、追究诬告者,营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尽心尽力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叫响发展的最强音,促进人们心往发展想,劲往发展使,调动广大干部谋发展之计,筹发展之策,蹚发展之路,干发展之业。

三是完善决策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和制度,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完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决策失误的纠错、改正、问责机制。深化重点领域的改革和制度创新,紧紧抓住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人财物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制约,规范运行。积极推行政府绩效评估制度,重点加强对政府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使用财政资金、依法行政以及工作效率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估, 强化绩效奖惩。


三、坚持政治清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政治清明是对干部、对执政党、对每一位社会成员和社会单位的要求,是民众与政府之间的一种默契、一种共同的意境,是人民群众对政治生活的现实期待。政治清明是建设廉洁政治的核心。之所以“苏维埃是空前的真正的廉洁政府”,就在于做到了反腐倡廉人人参与,全社会互动。为此,要达到“政治清明”,就要求把清明作为每一项政治事务的基本规范,不仅需要清正的干部,廉洁的政府,还需要媒体、舆论释放正能量来引导,更需要社会的信任与支持;既要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有效互动,又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一是正视存在问题,推进法制建设。邓小平指出,贪污腐化、滥用权力等腐败问题,“不可能在一夜之间解决,也不可能靠几个人讲几句话就见效,但是我们有信心,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有能力逐步克服并最终消除这种消极现象”因此,要辩证看待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充分认识 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弘扬清正廉洁优良传统,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让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的监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从严惩治腐败。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通过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反腐倡廉新成效取信于民。近年来,我们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决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从之前查办“天价烟”局长周久耕,到查办“表”杨达才“房”蔡彬,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问题,我们党从不回避、从不姑息、决不手软,努力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这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的精神。

三是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统一。党的集中统一是党的力最所在, 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各级党 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形成全党上下步调一致、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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